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药装 公告编号:2024-017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作为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丽女士,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 7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盘锦融汇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会
计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审计员;
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北京敬业瑞之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盘锦公司财务经理;2016 年 8
月至2017年10月,任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辽油新奥圣宇天然气公司财务总监;目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辽宁锦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辽宁明熹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辽宁明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辽宁建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中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负责人。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均按规定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并未提出异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的情况。
2、股东大会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均列席会议且认真了解研究了各项议
案,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
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定期报 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2023 年度,公司召开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立自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召开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3 年经
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或独立意见:
序 发表
意见类型 会议 审议事项
号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关于公司预计 2023 年日常性
1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第十九次会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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