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30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8804 证券简称:恒泰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 8-12 月公司质押资产申请银行授信
暨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19 年 8-12 月计划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
过 2,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借款、信用证、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定期保证金质押等业务,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保证以上银行贷款的达成,公司及相关关联方在必要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提供不超过融资总额 10%的人民币定期存单质押担保;
(2)公司股东曾贤华及刘惠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具体质押股权数额以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为准,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股东曾贤华及其配偶无偿提供保证担保,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关于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授信融资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文件,不再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批。
上述相应的授信额度、贷款额度、借款期限以及对应的担保合同最终以公司与相应银行签署的合同文件为准。
公告编号:2019-028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19
年 8-12 月公司质押资产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票 2 票:曾贤华、刘惠实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曾贤华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2. 自然人
姓名:张瑞花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3. 自然人
姓名:刘惠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二)关联关系
曾贤华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同时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张瑞花系曾贤华配偶。
刘惠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属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无偿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坏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9-028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19 年 8-12 月计划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
过 2,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借款、信用证、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定期保证金质押等业务,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保证以上银行贷款的达成,公司及相关关联方在必要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提供不超过融资总额 10%的人民币定期存单质押担保;
(2)公司股东曾贤华及刘惠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具体质押股权数额以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为准,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股东曾贤华及其配偶无偿提供保证担保,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关于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授信融资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文件,不再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批。
上述相应的授信额度、贷款额度、借款期限以及对应的担保合同最终以公司与相应银行签署的合同文件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系公司股东自愿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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