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1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8804 证券简称:恒泰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推荐,于2017年8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838804,证券简称:恒泰科技,同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自华创证券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信息。
华创证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和《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华创证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公司决定与华创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2019年2月1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2019年2月19日起,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9-005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与华创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关于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解除协议》,并于2019年1月25日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两份协议自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本次变更主办券商系基于战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