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2
公告编号:2017-018
证券代码:838804 证券简称:恒泰科技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任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5月20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邱翼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为止。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11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38,012,804股,占股份总
数的96.23%,会议由曾贤华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38,012,80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7-018
该任命董事邱翼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通过惠州市恒泰创富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67,046股,占公司股本的1.18%。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16 年发布的《关于对于失
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股转系统公告[2016]94 号)
的要求,公司对新任董事邱翼云先生是否为联合惩戒对象进行核查,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日,邱翼云先生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鉴于公司董事艾建杰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不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最低人数的规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命邱翼云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要求。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新任董事邱翼云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有利于履行董事职责,该任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17-018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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