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水生态资讯
2024-04-10 19: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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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838793 证券简称:水生态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4 月 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4 月 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一审已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开庭,宁海县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3 月 26
日出具一审判决,判决内容为挂牌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原告不服一审判决, 上诉至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上诉人(原审原告)

姓名或名称:童宁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股东、法人、董事长
2、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海南名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股东
3、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为被告
4、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赵颖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股东、财务经理
5、 被上诉人(原被告)

姓名或名称:陈陆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股东、法人、董事长
6、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服务项目的甲方单位

姓名或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局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服务项目的甲方单位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童宁军(甲方)与陈陆明、海南名海(乙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了 2017 年 2 月 8 日水生态与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签订了《月湖水生态环
境综合治理工程 PPP 项目合同》承接了海曙区月湖景区清淤、污泥处置、净化 活水系统安装、智能监管系统沟通、日常维护等工程及服务项目(简称“该项
目”),整治期为 1 年,运营维护期限为 9 年,共计 10 年。现该项目整治期
工作全部完成,进入运营维护期。现甲方在此承诺,共同协助完成该项目运营 维护事宜且顺利收回运营维护期相应款项,承诺 2021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1125
万元;2022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633 万元。若最终水生态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前、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分别完成该项目上述承诺应收款收取的,则乙方将
每年度给予甲方奖励款,奖励款按年支付,当年度奖励款支付时间为该年度回 收款到位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各自转让股份占水生态股份总数(以 2228 万股为准)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可获得 2021 年度、2022 年度每年奖励款计 算方式如下:2021 年度甲方可获得奖励款金额=100 万元/2228 万股×甲方转让 水生态股份数量;2022 年度甲方可获得奖励款金额=50 万元/2228 万股×甲方 转让水生态股份数量。若水生态每年度未完成该项目上述应收账款收取,则乙
方不予以支付任何奖励。

合同签订后,水生态于 2021 年度、2022 年度分别收取到该项目应收款项
6,960,722 元、16,529,824 元。

童宁军诉陈陆明、海南名海的款项纠纷,宁海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并
合并审理,案号为(2023)浙 0226 民初 5698 号。本案为童宁军诉陈陆明、海
南名海等支付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业绩奖励款 30 万元,要求海南名海支付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业绩奖励款 86058 元。陈陆明、海南名海已经向童宁军
支付 2022 年的业绩奖励款。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请求事项:

1、请求撤销(2023)浙 0226 民初 5698 号原审判决第三项判决,依法改判被
上诉人海南名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给上诉人 2021 年 57372 元
业绩奖励,并支付逾期利息(以 57372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
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计
算;被上诉人陈陆明支付给上诉人 2021 年 200000 元业绩奖励,并支付逾期利息
(以 2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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