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9
证券代码:838793 证券简称:水生态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 月 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1 月 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宁海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已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童宁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股东、法人、董事长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海南名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股东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为被告
姓名或名称:赵颖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股东、财务经理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陈陆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股东、法人、董事长
6、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服务项目的甲方单位
姓名或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局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服务项目的甲方单位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童宁军(甲方)与陈陆明、海南名海(乙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
2017 年 2 月 8 日水生态与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签订了《月湖水生态环境综
合治理工程 PPP 项目合同》承接了海曙区月湖景区清淤、污泥处置、净化活水系统安装、智能监管系统沟通、日常维护等工程及服务项目(简称“该项目”),整
治期为 1 年,运营维护期限为 9 年,共计 10 年。现该项目整治期工作全部完成,
进入运营维护期。现甲方在此承诺,共同协助完成该项目运营维护事宜且顺利收
回运营维护期相应款项,承诺 2021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1125 万元;2022 年度不
低于人民币 633 万元。若最终水生态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分别完成该项目上述承诺应收款收取的,则乙方将每年度给予甲方奖励款,奖励款按年支付,当年度奖励款支付时间为该年度回收款到位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各自转让股份占水生态股份总数(以 2228 万股为准)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可获得 2021 年度、2022 年度每年奖励款计算方式如下:2021 年度甲方可获得奖励款金额=100 万元/2228 万股×甲方转让水生态股份数量;2022 年度甲方可获得奖励款金额=50 万元/2228 万股×甲方转让水生态股份数量。若水生态每年度未完成该项目上述应收账款收取,则乙方不予以支付任何奖励。
合同签订后,水生态于 2021 年度、2022 年度分别收取到该项目应收款项
6,960,722 元、16,529,824 元。
童宁军诉陈陆明、海南名海的款项纠纷,宁海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并合并审理,案号为(2023)浙 0226 民初 5698 号。本案为童宁军诉陈陆明、海南
名海等支付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业绩奖励款 30 万元,要求海南名海支付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业绩奖励款 86058 元。陈陆明、海南名海已经向童宁军支付 2022
年的业绩奖励款。本案目前正在一审审理阶段,已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开庭审理,
但尚未出具判决。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海南名海案诉讼请求:
一、诉请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给原告 2021 年 28686 元业绩奖励、2022 年 57372
元业绩奖励,总计 86058 元。
二、以 28686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
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计算逾期利息;以 57372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计算逾期利息。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含律师费 5000 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为原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228 万,股票代码 838793:。
2021 年 6 月 16 日该公司发布股权转让收购报告书,通过全国股权转让系统,
将该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