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4
公告编号:2018-020
证券代码:838787 证券简称:仁润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杭州仁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仁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2月14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振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8-020
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以及战略发展规划需要,经慎重考虑,拟申请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全体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初步达成一致。公司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治理,确保公司快速稳健发展。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叶振华、吴健、马桂波先生承诺:“对异议股东的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收购,回购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并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如异议股东涉及国有企业的,需在转让股份前依照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至终止挂牌后10个自然日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件寄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18-020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聘请股票终止挂牌服务的中介机构;(2)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3)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4)办理与申请终止挂牌有关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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