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6
公告编号: 2017—024
证券代码: 838783 证券简称:威鹏电缆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四川威鹏电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公司向自贡市大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授信额
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系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与自贡市大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流动资
金循环借款合同》,根据公司 2017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确保公司各项
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运行生产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
自贡市大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不超过 47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19 年 9 月 21 日。以上授信最终以该银行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和期限为准。
为了保证该银行授信的达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树、黄
卫坪,股东杨贯众、自贡融汇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拟为本次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1、陈永树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及间
接持有公司 73.52%的股权。
公告编号: 2017—024
2、黄卫坪为公司股东,与陈永树为夫妻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担
任副总经理,持有公司 2.08%的股权。
3、杨贯众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18.25 股权。
4、自贡融汇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其直接持有
公司 7.52%股份。
(三)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
于追认向自贡市大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类型
陈永树 自贡市大安区盐花园 5 幢 1 单元 自然人
黄卫坪 自贡市自流井区龙汇家园 2 栋 4 单元 自然人
杨贯众 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龙城国际 8 栋 1 单元 自然人
自贡融汇企业管理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
自贡市大安区北环路三段 16 号 有限合伙
(二)关联关系
1、陈永树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及间
接持有公司 73.52%的股权。
2、黄卫坪为公司股东,与陈永树为夫妻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担
公告编号: 2017—024
任副总经理,持有公司 2.08%的股权。
3、杨贯众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18.25 股权。
4、自贡融汇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其直接持有
公司 7.52%股份。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向自贡市大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不
超过 47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19 年 9 月 21 日。
以上授信最终以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期限为准。
为了保证该银行授信的达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树、黄
卫坪,股东杨贯众、自贡融汇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拟为本次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
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东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帮助公
司完成融资需求,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资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 2017—024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威鹏电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四川威鹏电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记录》;
3、《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
四川威鹏电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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