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09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8772 证券简称:雪山实业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郑州雪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郑州雪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发展需要,根据当前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当下公司实际经营方针,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并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国(以下简称“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总经理张坤(以下简称
公告编号:2019-029
“一致行动人”)、董事、副总经理张瑞国(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承诺:“异议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在期限内由其本人或指定的其他方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或公司最近一次增资价格或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为依据。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至终止挂牌后的 10 个自然日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联 系 人:张月琴
电 话:15617873516
联系地址:郑州市上街区中国长城铝业公司西一华里
公告编号:2019-029
郑州雪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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