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3
公告编号:2020-020
证券代码:838771 证券简称:安福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
证券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支行
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抵押贷款情况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临澧支行申请补充流动资金 1000 万元,期限 1 年,该贷款以公司 2 处房产
作抵押。公司股东王汝元及家属于琼华、股东刘必清及家属杨惠琼、常德安福环
保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贷款由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项关联交易已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0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房产如下:
房产 宗地面 建筑面 湘(2020)临 不动产单元
土地 证书编号 备注
名称 积(㎡) 积(㎡) 澧县不动产 号
公告编号:2020-020
权第 号
430724
4#厂 5,029.7 001001 钢结构,
43003755976 0000220
房 2 GB00094 1 层
F00010001
宗地 430724
二 6#厂 5,013.3 001001 钢结构,
43003755977 0000221
房 6 GB00094 1 层
F00020001
43,750. 10,043.
小计
70 08
具体事项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支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以上贷款及抵押事项已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根据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支行贷款及抵押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的必要性
上述贷款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保证公司稳定、健康
的运营是合理及必要的。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进行本次贷款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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