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8771 证券简称:安福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 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771 安福环保 2020 年 5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郭建恒、刘建伟律师。
(七)会议地点
常德市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安福工业园,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由公司董事长汇报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情况,对执行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方面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公司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做出总体要求和部署。
(二)审议《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编制《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四)审议《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结合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及今后发展规划,公司拟定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审议《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对 2019 年度的财务工
作以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
(六)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依据 2019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 2020 年业务开
展所面临的市场形势,编制并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0-008)。
(九)审议《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009)。
(十)审议《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董事会
议事规则》(2020-010)。
(十一)审议《关于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0-011)。
(十二)审议《关于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0-012)。
(十三)审议《关于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