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0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汝元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由公司董事长汇报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情况,对执行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方面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公司2019年度的主要工作做出总体要求和部署。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编制《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及今后发展规划,公司拟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对2018年度的财务工作以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19年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市场形势,编制并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
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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