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郭建恒、刘建伟律师。
(七)会议地点
常德市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安福工业园,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由公司董事长汇报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情况,对执行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方面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公司2019年度的主要工作做出总体要求和部署。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18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编制《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结合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及今后发展规划,公司拟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对2018年度的财务工
(六)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依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19年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市场形势,编制并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选举王汝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王汝元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九)审议《关于选举刘必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刘必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十)审议《关于选举于欠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于欠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十一)审议《关于选举徐合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事,任期三年,自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十二)审议《关于选举于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于建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十三)审议《关于选举杨宏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推选杨宏军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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