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爱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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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2 17: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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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12



公告编号:2018-066

证券代码:838734 证券简称:绿爱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绿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情况



(一)基本情况



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绿爱小镇共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爱共享科技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通过招拍挂方式以现金购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经济开发区大阳路与龙盛路交汇处东南,面积约为197,42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位置和面积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准),预计本次购买价格不超过50,000,000.00元(最终价格以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并授权绿爱共享科技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该宗土地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山东绿爱小镇共享工厂项目。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



公告编号:2018-066

近一期会计年度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同时根据《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议案经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最高金额额度达到上述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此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如适用)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政府部门组织的程序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证明,后续相关安排按规定办理。





公告编号:2018-066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临沂市国土资源局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用地



2、交易标的类别:工业用地



3、交易标的所在地:山东省临沂市兰山经济开发区大阳路与龙盛路交汇处东南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与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绿爱小镇共享智能科技有



公告编号:2018-066

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爱共享科技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通过招拍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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