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2
公告编号:2018-065
证券代码:838734 证券简称:绿爱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绿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绿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本人或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对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事宜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在有效回购期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公司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二、回购数量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三、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考虑公司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四、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内以书面及邮件方式明确提出回购申请。该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及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股份回购安排未能在承诺期届满前实施完成的,则上述承诺逾期自动失效,承诺人有权不再继续履行该承诺(承
诺人自愿继续履行的除外)。
五、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按照公告安排时间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宗祥
电话:0539-8523017
电子邮箱:dongshihui@lvais.com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大阳路兰华地产品加工园28号楼
绿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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