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之光: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宇之光资讯
2022-04-22 20: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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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2


公告编号:2022-035

证券代码:838714 证券简称:宇之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百零三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 第二百零三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的纠纷如涉 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投资者之间发及本章程规定的,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 生的纠纷如涉及本章程规定的,应当先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
诉讼。 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
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
的投资者保护机制。

公司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终止挂牌,应
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挂牌相
关事项,股东大会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终止

公告编号:2022-035

挂牌议案应当明确拟终止挂牌的具体
原因、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异议股
东保护措施、股票停复牌安排等。

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应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
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
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
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
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
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
失进行赔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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