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04
公告编号:2022-24
证券代码:838708 证券简称:科能股份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新疆科能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能按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新疆科能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 9 月 5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的相关要求,权益分派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以下简称 R 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 2 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均以 R 日股本数为准。
二、未能实施权益分派说明
鉴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相关工作尚未准备到位,公司无法在指定期限内实施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因此取消上述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的规定:“挂牌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以公开披露仍在有效期内(报告期末日起 6 个月内)的定期报告期末日为基准日,以基准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分配依据”,“继续实施权益分派的,原则上应以已披露的在有效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作为权益分派依据,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结合公司情况,公司计划重新制定权益分派,并以 2022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
公告编号:2022-24
作为权益分派的依据,重新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对未能按期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新疆科能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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