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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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3 18: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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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3

证券代码:838680 证券简称:东信智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2月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向群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信息披露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以人民币29,205,600



元的价格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向群持有的位于汕头市澄海区凤东路的房地产,宗地面积2,927.20㎡,房屋建筑面积9,126.76㎡(尚有建筑面积1,984.41㎡未办理产权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向群、吴少芸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公司于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了



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予总经理2018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



构借款事项决策及办理权限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为提高公司经营周转能力,充盈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拟授予总经理以下权限:



1、2018年度内,根据公司流动资金及资金需求情况审批、决策



连续12个月滚存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的申请银行等金融



机构借款事项以及公司以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等资产为相应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前述借款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



2、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应借款申请及担保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额度申请、贷款、开具承兑汇票、担保、贸易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将按照具体的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如下预计: 1、为充盈公司流动资金,公司2018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向群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吴少芸自愿无偿为公司2018年度申请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预计涉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



2、公司2018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陈向群发生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为场地租赁,预计涉及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6万元。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向群、吴少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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