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9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8667 证券简称:东方远景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厦门东方远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1 年 7 月 2 日;
原主办券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厦门东方远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远景”或“公司”)于 2016年 4 月 15 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市场营销需要,公司决定终止与兴业证券的持续督导协议,并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签署附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由大同证券作为公司新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东方远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等 5 个议案,形成《董事会决议》,并提请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通过的与变更主办
券商相关联的 4 个议案进行审议。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东方远景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到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等四个议案,作出《东方远景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详
见2021 年6 月 16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2021-014 号公告)。《股
公告编号:2021-015
东大会决议》决定解除与兴业证券的持续督导协议,聘请大同证券作为公司新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与兴业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厦门东方远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
协议书》。两份协议书都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
异议函之日起生效。2021 年 7 月 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向东方远景出具了《关于对主板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
异议的函》,《终止协议》和《持续督导协议书》自 2021 年 7 月 2 日生效。
厦门东方远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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