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瀚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云瀚股份资讯
2017-04-14 18: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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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14

证券代码:838666 证券简称:云瀚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苏云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四月



江苏云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云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合作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云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误导。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四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员工不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l、充分披露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2、合法性原则:与投资者进行信息沟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3、平等性原则: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信息沟通一视同仁;



4、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既要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又要降低信息沟通的成本;



5、保密性原则:与投资者进行信息沟通时,保证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



6、诚实信用原则:与投资者进行信息沟通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l、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建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的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4、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和公司价值观。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机构和工作对象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日常业



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并主动配合董事会秘书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开展信息披



露工作,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组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等工作。



董事会秘书亦是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档案管理负责人,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l、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2、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谈论的内容;



3、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追究情况(如有);



4、其他内容。



第九条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应具备以下素质:



l、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市场营销、财务、人事状况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准确把握与投资者交流时的信息披露尺度;



2、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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