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瀚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
云瀚股份资讯
2017-04-14 18: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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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14

证券代码:838666 证券简称:云瀚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苏云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云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行为及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



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与副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六)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条件。



第四条 具有《公司法》第146条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的总经理,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任何股东无权直接委派或聘任公司总



经理。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或由董事向董事长推荐,并经董事



会讨论一致通过后,由董事会聘任。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解聘,由董事长提出,董事会决定;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非董事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议,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解聘公司总经理,必须有董事会决议,并由董事会提前一个月向总经理



本人提出解聘。



第九条 总经理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报告,经董事



会同意后方可离任。



第十条 解聘总经理或总经理因故辞职离任前,董事会应对其任期内经营状况进



行审计。



第十一条 董事会在合同期内解聘总经理,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



责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权限



第十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等工作;



(二)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经营计划;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四)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年度调干和用工计划;



(七)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九)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投资的全资企业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十)拟定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十一)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职;



(十二)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三)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投资计划,决定公司单项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以



下(含500万元)的项目投资事项(不包含股权投资);



(十四)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



(十五)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对控股的公司担保事项;



(十六)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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