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为智能: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创为智能资讯
2020-04-17 16:52:3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4-17


浙江创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662 创为智能 2020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德恒律师事务所朱翠屏、王敏舟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创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工作实际,公司编制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作了详细总结。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工作实际,公司编制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作了详细总结。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结合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财务审计报告的内容,公司编制了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公司经营、管理、执行、财务等各方面的状况做了总结。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创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5)、《浙江创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编制了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公司根据对2020年市场的预测及经营策略,并结合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时考虑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025,663.2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2,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2,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7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预计 2020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