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039号关于对本贸科技股份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本贸科技资讯
2020-12-07 17: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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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07


关于对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半年报问询函

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 039 号
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贸科技)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应收账款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61,215,792.22 元,较期初增加 16.12%,你公司解释称主要由于“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前期的工程进度较缓慢,工程工期拉长,工程项目一般存在建设过程中垫付资金等行业惯例”。应收账款周转率由上年同期 0.52 降至本期 0.48,2018 年末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50,2019 年末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40,呈逐年下降趋势。

请你公司:

(1)结合截至目前上述工程项目的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说明疫情对你公司回款的不利影响是否已经消除;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对主要客户的历年销售情况和回款情况、信用政策等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关于无形资产

报告期末你公司无形资产余额 2702.87 万元,期初无余额。你公司解释该部分无形资产为你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增持华章数据(深圳)
有限公司(简称华章深圳)和深圳市宝龙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宝龙数据)过程中取得的客户资源溢价。半年报附注披露,你公司通过控股合并方式分别取得宝龙数据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关于深宇机房 N 个 7KW 机架租电分离初步合作意向 1029.11 万元,和
华章深圳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华章未来城市云中心数据中心资源合作协议 1673.76 万元。你公司拟将上述客户资源溢价在合同期内进行摊销。

请你公司结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详细说明客户资源是否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你公司将客户资源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依据及合理性;并结合长期股权投资相关定义,说明未将合并溢价作为商誉核算的依据及合理性,上述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关于股份支付性质费用

报告期你公司管理费用发生额为 3480.89 万元,上年同期为1444.08 万元;其中股份支付性质费用 493.42 万元。你公司于半年
报中解释,2020 年 5 月 6 日及 11 日公司股东谢鄂强和谢国强以盘后
转让方式,将持有公司股份转让至职工持股平台深圳市本善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10 元/股的价格合计转让 274.12 万股;你公司
按照 2019 年 6 月发行价格 11.8 元/股与 2020 年 5 月股份转让价格
之差,确认管理费用 493.42 万元。截至目前,你公司未披露股权激励相关临时公告。

请你公司:


(1)说明深圳市本善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设立背景,设立程序的合规性; 内部转让、退出和日常管理机制;员工出资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代缴出资、股权代持等特殊利益安排;
(2)说明股份转让价格的定价依据,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作为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的依据,以转让价格与 2019 年 6 月发行价格之差确认股份支付相关费用的依据及合规性。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12 月 2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
2020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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