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贸科技: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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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4 1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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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6-24


公告编号:2020-090

证券代码:838650 证券简称:本贸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06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董事长及一名独立董事。


公告编号:2020-090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或者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除董事长外的其
他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董事长任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及主持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
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委员未尽勤勉之责,连续无故缺席委员会会议或三次不能对应审核事项出
具意见的,召集人可以提议董事会予以免除其资格。

第八条 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包括:

(一) 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对其实施
进行评估、监控;

(二) 对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
重大资本运作(包括新股发行、股份回购、资产重组、重大资产并购、发行债券、股权激励、分立、合并等)、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公司拓展新型市场、新型业务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 对本细则内容进行修订;

(七)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委员会权限

第九条 任何本细则第八条规定范围内且须由董事会审议事项均必须首先经委员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 任何未获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90

第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讨论的结果应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通知董事会其他成 员及相
关部门。

第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只能由召集人召集,召集人可以书面授权其他委员代为召集。
第十四条 召集人决定召集会议的,应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

第十五条 召集人召集委员会会议的,应提前二日签发会议的通知,通知日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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