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3
吉林和元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中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1,2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并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
同意签署吉林和元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2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进行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后,公司决定聘请申万宏源证券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现公司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与申万宏源证券达成一致,并同意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协议生效日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申万宏源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2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说明报
告》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拟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吉林和元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2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
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2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拟提名张中洋、李红艳、张柱宏、吴金、秦巍、颜鹏、杨士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本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中洋、李红艳、张柱宏、吴金、秦巍、颜鹏、杨士峰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吉林和元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2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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