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6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8643 证券简称:爱斯特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爱斯特(成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通知规定的实施日起执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自2018年9月7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规定,将收到的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变更是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政策及通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9-011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放弃0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了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前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
公告编号:2019-011
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资产总计 145,643,710.48 0 145,643,710.48 0%
负债合计 64,493,134.68 0 64,49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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