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9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爱斯特(成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爱斯特(成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斯特”)于2016年4月8日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及《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补充协议书》(以下统称“原持续督导协议书”)。爱斯特于2016年8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自爱斯特挂牌至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法规以及双方签署的协议条款,为公司配备符合规定的专门督导人员,协助爱斯特管理层熟悉和理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并督导爱斯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爱斯特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持续督导期内,爱斯特公司治理较规范、信息披露情况较好,能够配合本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并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现根据爱斯特战略发展需要,经本公司与爱斯特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原持续督导协议书,已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已于2018年1月5日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2018年1月1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函。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由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