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9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与爱斯特(成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爱斯特(成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斯特”)于2016年8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简称:爱斯特,股票代码:838643。
通过和爱斯特友好协商,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或“本公司”)准备承接其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此,大同证券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小组,对爱斯特自挂牌以来的业务、公司治理、财务以及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进行了核查,调查后同意承接爱斯特主办券商工作。
大同证券于2017年12月15日与爱斯特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2018年1月1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爱斯特出具了无异议函,前述协议于2018年1月18日生效。
本公司已对挂牌公司业务、公司治理、财务以及自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进行必要的调查,将自持续督导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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