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天食品:四川牧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牧天食品资讯
2018-04-25 18:25:3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38642 证券简称:牧天食品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四川牧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6年10月8日,公司与自贡市牧天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签



订《肉类产品购销合同》,向自贡市牧天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牧天合作社”)采购鸡蛋、活鸡、活鸭。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16日,公司向牧天合作社的采购金额为9,049,535.91元。牧天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系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高炜的岳母,因此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已通过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补充确认,并已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6年10月10日,公司与四川七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七方”)签订《肉类产品购销合同》,向七方采购鸡蛋、活鸡、活鸭。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11日,公司向七方进行采购的金额为1,299,912.25元。截止2017年10月11日,廖雨茜仍担任公司监事,持有七方 25.00%的股份;廖志高系廖雨茜父亲,持



有七方 75.00%的股份,为七方法定代表人。因此构成偶发性关联交



易。采购金额中595,408.25元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已通过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金额为704,504.00元



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已通过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补充确认,并已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牧天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系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高炜的岳母。



经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及2017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



议通过了《关于免去高炜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博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截止2017年11月16日,公司与自贡市牧天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关联关系结束。七方的法定代表人系公司原监事廖雨茜的父亲。



公司于2017年9月收到原监事廖雨茜女士的辞职报告后,分



别于2017年9月17日、2017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黄蕊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因此廖雨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截止2017年10月11日,公司与七方的关联关系结束。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



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自贡市牧天种养 自贡市自流井区荣边镇 农民专业合作社 代淑英



殖专业合作社 团结村高山坝



四川七方农业 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街



开发有限公司 东段泰丰大厦11区 11 有限责任公司 廖志高



楼16号



(二)关联关系



牧天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系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高炜的岳母。



经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及2017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



议通过了《关于免去高炜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博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截止2017年11月16日,公司与自贡市牧天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关联关系结束。七方的法定代表人系公司原监事廖雨茜的父亲。



公司于2017年9月收到原监事廖雨茜女士的辞职报告后,分别于



2017年9月17日、2017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