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8638 证券简称:汇蓝农业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上海汇蓝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上海汇蓝农业股份 第一条为维护上海汇蓝农业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程。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书、财务负责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秘书和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其他人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
员。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工; 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的。 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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