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通航:方正承销保荐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终止股票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齐翔通航资讯
2020-10-22 17: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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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22


方正承销保荐关于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
份有限公司作出终止股票挂牌决定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方正承销保荐 ”或“主办券商”)作为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通航”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截至2020 年6 月30 日,齐翔通航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作出《关于终止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1061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齐翔通航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全国股转公司将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起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对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公司股票将自2020 年10 月29 日起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

公司应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公司关于投资者咨询相关事宜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武启龙

联系电话: 18827367306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方正承销保荐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但主办券商目前仍无法与齐翔通航保持通畅的日常联系,无法正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情况。

主办券商联系人:梁燕

联系方式:0571-87782723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1061 号)


方正承销保荐
2020 年 10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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