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通航:方正承销保荐关于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全国股转公司给予纪律处分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齐翔通航资讯
2020-09-01 17: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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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01


方正承销保荐

关于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

被全国股转公司给予纪律处分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方正承销保荐作为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通航”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且未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号)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长武启龙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武启龙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司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主办券商已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给予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590号)发送至齐翔通航及相关责任人员,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主办券商未收到公司相关公告文件。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在2020 年6 月30 日(含当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
则,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方正承销保荐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但主办券商目前仍无法与齐翔通航保持通畅的日常联系,无法正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590 号)。


方正承销保荐
2020 年 9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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