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8
公告编号:2018-027
证券代码:838630 证券简称:齐翔通航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柏曼酒店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2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半数以上与会董事推举的董事潘勇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管、提名董事见证律师、持续督导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无异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4人。
董事丛伟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董事周继明因个人原因缺席,委托董事潘勇生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8-027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主要股东提名鲁霞、韦玲、段桂仁、刘国琪、刘志锐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股东大会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以上董事候选人均不是连任董事。
以上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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