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8
公告编号:2023-043
证券代码:838624 证券简称:文龙中美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山西文龙中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3 月 27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3 年 2 月 14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太原仲裁委员会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我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收到太原仲裁委员会的应诉通知书,仲裁案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开庭审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祁立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山西文龙中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你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河
公告编号:2023-043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 11 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关于霍尔辛赫煤矿 3501 标段工作
面注浆工程施工合同》, 约定申请人承包被申请人霍尔辛赫煤矿 3501 标段工作面注浆工程,合同约定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3460 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申请人已向申请人支付了 2000 万元的工程款,现双方对剩余工程款结算价款存在异议。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1.请求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应付的工程款 49107059.7 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 2 倍,自申请人提起仲裁之日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
2.本案的仲裁费用、保全费用等由被申请人负担。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开庭审理,目前案件正在调查检验中。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裁尚未判决,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仲裁事项冻结公司持有山西瓦特网联环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账面价值 3600 万人民币。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3-043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核实事实情况并维护合法权益,聘请律师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太原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书》
《太原仲裁委员会举证通知书》
《仲裁申请书》
山西文龙中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