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金斯: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霍普金斯资讯
2020-01-21 17: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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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1-2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等网站,获知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赵柏松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具体如下,供投资者参考。



主办券商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所列信息内容不能免除和替代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同时,主办券商也无法确认除此内容之外,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未予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2019 年 11 月 20 日,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依据(2019)粤 04 民终 2372

号民事判决书将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被执行人,案号:(2019)粤 0491 执 731 号,执行标的:436820。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具体内容包括: 一、被告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

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长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支付工程款425000 元;二、被告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长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支付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期间的违约金 11820 元,并以 400000 元为本金、按

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自 2019 年 1 月 10 日起支付违约金至清偿之日止;三、被

告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长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26000 元;四、驳回原告湖南长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 4134 元,由被告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2019 年 12 月 20 日,鉴于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财产

报告制度的具体情形,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依据(2019)粤 0491 执 731 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公司及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赵柏松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2019 年 12 月 20 日,珠

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依据(2019)粤 0491 执 731 号,对公司及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赵柏松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将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保护具有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对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赵柏松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公司未能及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提供全部相关涉诉文件并补发相关公告。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霍普金斯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已督促霍普金斯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未取得上述全部法律文件并经核实前,主办券商无法确保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所涉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后续处理措施,督促霍普金斯尽快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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