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38616 证券简称:ST 北鳐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黑龙江北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具体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自查,经本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
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出售房产形成应收账款 3,000,000.00 元,合同约定房屋交易
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但公司将代缴的税费计入税金及附加,少
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原值 531,666.32 元,少计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531,666.32 元,少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6,583.32 元。调增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505,083.00 元,调增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505,083.00 元,调增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531,666.32 元,调增 2020 年度信用减值
损失-26,583.32 元;2021 年度对应收账款-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账面净
值 2,344,917.00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实际应计提 150,000.00 元。由于 2022 年
度该笔应收账款全部收回,将 2021 年度多计提的坏账准备 2,194,917.00 元予以
更正。调增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原值 3,000,000.00 元,调增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2,700,000.00 元,调增信用减值损失 2,194,917.00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 ST 北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编号为中兴华核字(2023)第 010760 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黑龙江北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认为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 ST 北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对以前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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