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业长青:资金管理制度
基业长青资讯
2022-04-25 16: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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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5


证券代码:838597 证券简称:基业长青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基业长青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基业长青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基业长青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保管事宜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是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


第五条 公司资金管理实行授权审批制度,根据公司整体管理需求进行授权,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资金管理、审批、结算。

第六条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七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资金预算制度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要严格遵循资金预算流程规定。

(一)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加强资金收支业务的预算控制,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年度资金预算。

(二)公司以财务部审批的年度、月度资金预算额为依据,对公司的日常资金管理进行全面控制,对各单部门的资金预算工作起指导性作用。

(三)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单位的年、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公司财务部设资金管理岗,负责收集本单位所属各部门、的年(月)度资金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年(月)度资金预算,提交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
(五)公司根据各部门年度、月度资金预算,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下达月度资金计划,是公司月度资金管理的指令性标准。

(六)批准后的月度资金计划是各部门资金使用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由使用部门申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经预算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并加盖印章后方可进行资金结算。

第八条 审批人依据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资金业务。各部门对于重大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发生。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应加强资金运行管理,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定期对资金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防止资金风险。财务部应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查询功能,对本部门财务的收支情况予以监督,了解其月度资金收支执行情况。

第十条 建立资金报告制度,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资金运行情况分析,对本部门发生的重大资金变动事项及时报告,及时掌握
资金流向、资金预算执行动态及结果。

第十一条 严格资金管理岗位职责分工。涉及到不相容的岗位时,应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形成内部相互牵制机制。至少包括以下几项:

(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银行预留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

(三)网银电子证书令牌不得由一人保管。

(四)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五)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不得是同一人。

(六)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不得是同一人。

(七)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会计监督不得是同一人。

第十二条 资金支付的一般程序:

(一)支付申请。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必须根据月度预算和生产计划需要,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资金计划,资金计划应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原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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