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0
公告编号:2017-025
证券代码:838577 证券简称:杰鑫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广州杰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杰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7月10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资料已于2017年6月30 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晓辉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会秘书、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完成了2017年第一次股票
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用于购买固定
资产400万元,购买原材料700万元。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根据
实际需求调整购买固定资产方案,超出原预计的购买固定资产金额 公告编号:2017-025
22 万元。实际使用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时公司未能及时对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进行审议并公告,但公司已于2017年5月10日补充披露《关
于追认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7-021)及相关说明公告,现予以补充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购买固定资产的公告》
议案内容:公司于2017年5月2日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使用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购买房屋用作武汉分公司的
经营场所,金额为422万元,该厂房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光谷二
路与高新五路交汇处光谷新动力工业园14栋4楼,购买时未能及时
审议,现予以补充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孙雯在2017年6月28日办理购买武汉分公司厂
房的不动产登记时,以其个人资金垫付了该厂房的相关契税、印花税及不动产登记费用共163,421.90元,该情形实质上构成了其对公司的关联借款。该关联交易发生时未能及时审议,现予以补充审议。
审议情况:董事孙雯为本议案交易对手方,董事杨雷及董事李晓 公告编号:2017-025
辉为孙雯的一致行动人,三人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定于2017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杰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不动产登记时的相关税费凭证。
广州杰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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