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4
公告编号:2018-002
证券代码:838575 证券简称:伸美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伸美压克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了更好的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做到了客观、公正、公允,执业过程中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了较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公司董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浙江伸美压克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公告编号:2018-002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该议案尚需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序号:019615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书序号:000447
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18-002
浙江伸美压克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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