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7
公告编号:2017-023
证券代码:838575 证券简称:伸美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伸美压克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丽水市水阁工业区岑山路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贾管浦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2,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3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温州宏利工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浙江伸美压克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温州宏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利工贸”)51%的股权转让给贾管浦,49%的股权转让给贾根芬。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宏利工贸股权,宏利工贸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转让金额以宏利工贸2017年10月31日净资产为依据,转让金额为 985,366.75元,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转让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贾管浦和股东贾根芬与该议案具有关联关系,由于全体股东与该议案均具有关联关系,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该议案不适用回避表决制度。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伸美压克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17-023
浙江伸美压克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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