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8570 证券简称:豫王建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豫王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召开的方式,在公司办公室设立会场。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570 豫王建能 2024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广东国晖(长春)律师事务所王立超律师、翟鹏律师进行见证。(七)会议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春总部基地 D 区 B3A 座豫王建能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董事长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
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豫王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豫王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结合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为基础,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以及2024 年度经营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并结合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对公司 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经营目标、投资发展规划以及未来发展战略,并结合2024 年度实际经济环境以及公司资金需求,决定 2023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六)审议《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七)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2023 年度自主梳理发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
正,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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