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中原证券
关于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原证券作为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生产经营陷入停滞、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无法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
公司生产经营已陷入停滞,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主办券商知晓后已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后,截至目前未进行选聘,公司无法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后,截至目前未进行补选,公司董事人员不足法定人数,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按照《公司治理规则》规定修订《公司章程》,亦无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于 6 月 30 日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持续督导过程中,公司未配合提供银行流水等部分底稿资料。
二、面临重大诉讼赔偿责任,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土地被裁定查封
经主办券商查询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公司与盐城市鸿源服装帐篷厂资产转
让纠纷一案,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公司须支付原告盐城市鸿源服装帐篷厂资产转让价款 1,168,335.00 元。
公司与宁波鸿新玻纤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司土地使用权(权证:苏2018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38747号)查封3年;另外,该案裁定冻结公司银行账户68万元。
公司与盐城恒天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24万元。
公司上述重大诉讼及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对公司的日常资金流转造成了严重困难,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严正华(被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严加军(被告)应偿还原告高桂松借款本金200万元,并承担自2019年4月1日起至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华普轻纺机械有限公司对被告严正华、严加军上述确定的偿还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未全部履行偿还义务,公司、严加军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苏0903 民初1200 号
立案时间:2020年1月2日
案号:(2020)苏0903 执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挂牌公司涉及上述风险事项可能会对公司资信状况、业务经营、公司治理、持续经营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公司治理情况,持续督导公司健全治理机制及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并督促公司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目前面临重大债务风险、重大诉讼及潜在诉讼风险、治理及经营风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中原证券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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