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4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38560 证券简称:昶桦股份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6月14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严正华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银行盐城盐都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江苏银行盐城盐都支行申请贷款,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壹仟捌佰万元整),期限为壹年,自款项到达公司账户之日起开始起算,公司以自有不动产(宗地面积20256.00平方、房屋建筑面积16691.09平方)为贷款进行抵押担保,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7)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45931号。同时,股东严正华、秦霞,盐城市华
公告编号:2018-011
普轻纺机械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事宜以公司与江苏银行盐城盐都支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关联担保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担保额度在年初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2、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严正华、秦霞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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