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兴科技资讯
2021-12-09 15:37:0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12-09



证券代码:838558 证券简称:海兴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宋旭彬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50,1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9%。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董事宋旭彬、李刚民、郑贵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进行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拟提名宋旭彬先生、姚春生先生、姚典生先生、李刚民先生、郑贵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查,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1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本届监事会已提名周慧女士、万秀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查,上述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1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广东海兴塑胶有限公司采购或销售塑料制品分别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含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0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宋旭彬及一致行动人深圳海兴也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

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宋旭彬 董事 任职 2021年12月9日 2021年第三次 审议通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