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8
关 于 南通 天盛 新能 源股 份有限 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44 号
关于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44 号
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盛股份”)2022 年半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天盛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盛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应了天盛股份 2022年半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现 2022 年半年度存
在前期会计差错。本公司已对这些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 2022 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现将 2022 年半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1、收入及成本调整。重新梳理客户对账单、签收单,调整 2022 年半年度/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存货、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其他流动负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
2、安全生产费调整。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 1.5%时,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公司重新梳理了安全生产
费的计提与使用,调整了 2022 年半年度/2022 年 6 月 30 日的专项储备、营业成
本、管理费用等科目。
3、费用补提及重分类。重新梳理了技术合同及各费用的明细,调整了 2022
年半年度/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应付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调整。公司重新梳理了固定资产的转固条件,调整
了 2022 年半年度/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付
账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5、根据款项性质,对往来进行重分类。调整了 2022 年半年度/2022 年 6 月
30 日的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科目。
6、应收票据调整。经梳理,公司发现 2022 年半年度已核销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票据坏账准备列报为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公司对其进行更正,调整
了 2022 年半年度/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根据承兑
银行的信用等级,重新梳理应收票据明细,调整了 2022 年 6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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