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8
证券代码:838547 证券简称:天盛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毛平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二三年半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二三年半年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元、叶玲、季翔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为确保投资者可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截止日(2023 年 6 月 30 日)后的财务
状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二 ○二三年一至九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二○二三年一至九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元、叶玲、季翔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年 1-6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了审核、鉴证,并出具了《南通天盛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止 6 个
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
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元、叶玲、季翔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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