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3
证券代码:838545 证券简称:住美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红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3,78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工作需要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王红梅、库群星、王建红、张正、廖琳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上述五名董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经公司核查,王红梅、库群星、王建红、张正、廖琳琳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78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与会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
案
1.议案内容:
修订前第一百条: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因董事辞职或其他原因董事会出现缺额时,由该离职董事的原提名股东提出新的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填补该缺额。继任董事在原董事剩余任期内行使董事职责。
修订后第一百条: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因董事辞职或其他原因董事会出现缺额时,由该离职董事的原提名股东提出新的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填补该缺额。继任董事在原董事剩余任期内行使董事职责。
修订前第一百零五条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公司对外投资未达本章程第三十五条第(十三)款规定的标准之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二)除本章程第三十五条第(十五)款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且需遵守以下规则: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三)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0.5%)至5%之间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0.5%)至5%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修订后第一百零五条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公司对外投资未达本章程第三十六条第(十三)款规定的标准之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二)除本章程第三十六条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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