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1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838544 证券简称:东骏激光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收到董事胡千山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收到独立董事陆耀东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取消独立董事制度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收到独立董事唐国琼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取消独立董事制度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收到独立董事曾彤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取消独立董事制度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次辞职董监高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辞职原因
因个人原因
公告编号:2020-017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胡千山先生、陆耀东先生、唐国琼女士及曾彤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胡千山先生的《辞职报告》;
(二)陆耀东先生的《辞职报告》;
(三)唐国琼女士的《辞职报告》;
(四)曾彤女士的《辞职报告》。
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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