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5
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毛冬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编制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汇报2018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公司依法运行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等。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结合财务报表数据,编制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决算财务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公司2018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总结,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刊登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4)、《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11,120,975.54人民币元。因公司在2019年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需要大量资金,公司2018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亦不用于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刊登的《公司关于预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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