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图腾铂金酒店21楼银杏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毛冬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总经理傅建伟编制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2018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以及对2019年公司经营、发展的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编制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决算财务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结合财务报表数据,编制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决算财务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
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刊登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4)、《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11,120,975.54人民币元。因公司在2019年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需要大量资金,公司2018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亦不用于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刊登的《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董事刘雄、胡千山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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